“月薪5万,入职后还赠送市区120平方米的房子并且配车库,公司利润1亿元奖励100万元,利润5亿以上奖5%……”这是一家公司相中一名高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时给出的薪资福利。
然后几个月过去了,这名高管却没有拿到相应的薪资,于是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高管离职讨薪纠纷。
高管:公司没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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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7日,滨江区的潘先生和一家医药公司的法人代表冯先生签了份协
议,说是从去年8月1日开始,到对方投资的医药公司去上班。潘先生说,自己原来是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已是高薪人才,所以在跳槽时,就是看中对方更丰厚的待遇。
他拿给我看的这份协议,待遇真是好得让普通人咋舌:月薪5万。同时,公司利润1亿内的,奖励1%;利润5亿以上的奖5%,另有股份奖励。公司还应在去年10月底前给潘先生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市区住房,并配有20平方米左右的车库,房子要带装修的。
如此丰厚的待遇,潘先生应约前往了。
但他说,工作不到几个月,矛盾就爆发了,冯先生所在的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奖金,更没给他买房子、车库。
潘先生把冯先生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起诉到法院,讨薪讨房子。
公司:他没帮我们运作上市
公司工作人员李小姐称,潘先生是不辞而别的,公司没办法了才解除合同。“我们花这么大价钱请他来,当然是要他做事情的。我们希望他帮公司运作成上市公司,实际上他来了后没有做过相关事情。”李小姐称,潘先生还存在欺诈,“我们从公安调查发现,他有商业欺诈的前科。如果知道是这样的人,我们根本不会用。”
潘先生坚持说,协议中只提到帮冯先生的公司运作上市,但房子是约定期限内必须交付,跟公司上市与否没关系。
该案法院仍在继续审理中。
律师点评
高管高福利 最好请律师对合同把把关
记者请来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建民来评析:
潘先生说的房子和车库,不属于工资范围,因为工资必须是货币化的,发现金,或者打进卡里。所谓的赠送房子、车库等实际上是福利范畴。
福利要根据高管的贡献、企业的业绩来发放,我认为潘先生追讨欠薪是有道理的,追讨房子和车库,现在他已经离职了,所以法院很难支持他。
高级人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详细,因为他
提供的不是简单的劳动力,而是更难定价的技术、智力。徐律师给高管跳槽建议:高管跳槽,首先不能被高薪迷惑,要考虑如此丰厚的待遇是否真实。企业家一般都以经营效益为标准。
既然都年薪几十万上百万了,还涉及送房送车,签合同最好请个法律专家把把关,花不了几千块钱,看合同能不能执行到位。
高管离职纠纷中常常涉及股权。生活中也经常有,老板拍拍你肩膀说,“小伙子你好好干啊,到时候我分你点股份。”这个口头承诺等于零。怎么才能真的拿到股权?只有通过股权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然后去工商部门重新登记备案,你才算拿到了股权,否则都是白谈。
像房子啊车子啊等等,这样重大的实物奖励,一定要约定好给付的条件,我工作到什么程度,产生什么效益,公司就要给我房子。
听了这么个案例,杭州一家猎头公司的负责人陈小姐点评说:这个公司的老板太没诚意了。陈小姐经过研究发现,不少民营企业老板把猎头挖过来的高管赋予过高的期望值,“原本一位年薪30万的人,跳过来变成年薪50万了,老板会分给他更多的任务、工作量,但职业经理人不适应,他只习惯了在其位谋其职,不能达到企业家的预想,于是就谈崩了。”
(来源: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