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五: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是否暂停,销售是否受限及受影响等情况。
回复:
目前,公司未出现生产停产、销售受限的情况,但是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销售和生产受到了一定影响,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基本正常。
有部分客户通过电话等方式,了解公司“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产品情况及该事宜的相关情况;部分客户对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销售表示关心,对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表示信赖。
问题六:结合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充分评估近期相关媒体报道及本次国家和浙江省食药监监管部门通知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可能带来的具体影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一)公司及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如下: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可能带来的具体影响、应对措施及相关风险提示
近期相关媒体报道、本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通知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可能带来的具体影响、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如下:
1、媒体报道对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影响
2017 年 1-9 月,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销售量为 1,878.47 万支,营业收入为 51,820.54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近期,关于媒体对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提出的质疑,公司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自查,在此期间该事宜可能会给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媒体有关报道。对于社会上对本公司产品及营销模式等方面的误解,公司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将积极地寻求解决措施。同时,公司将积极主动与经销商、药店进行沟通。
2、媒体报道对公司品牌形象的影响
近期,媒体对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提出的质疑,使公司品牌的美誉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发布公告、通过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澄清相关不实报道,维护公司形象。同时公司将调整传播策略,减少广告的投放量,加强白内障防治的宣传工作,和医疗机构一起开展健康类的公益项目,并与相应公益组织合作资助贫困地区白内障患者的治疗,更多的体现上市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
3、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对公司广告宣传的影响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7〕181 号);公司于 2017年 12 月 7 日下午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函〔2017〕209 号)文件。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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