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7日国电南自(600268)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签署了《关于终止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协议》。
公告称,从2011年总包合同签署后,由于尚需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该项目一直未能全面启动。直至2012年8月21日该项目才完成核准程序。随着今年8月底合同截止期的临近,南自新能源通过对该合同重新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的实施风险和预计收益存在不可控因素,经与发包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执行上述合同,并且互不构成违约。
(来源:英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