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广东省内248人
该网帖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单位"一栏赫然标有包括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公安局等数家单位几十个部门,仅在广东就涉及248人。
在每个具体人员后面,都详细列举了受赠礼品具体数目、金额。例如,某广东省工商系统干部,接受礼品:美白洁面乳、美白面膜霜、美白柔肤水、美白护肤日霜、美白修护晚霜、美白粉底乳,合计金额998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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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属于3年前的内容
记者发现,该网帖中有的单位名称已过时,如"广州市东山区大塘工商所",东山区早在2005年5月已撤销。
前天,记者依照帖子上面提供的电话拨打一名广东工商系统的干部。他表示,网帖上面关于他的个人信息的确属实。帖子中的另一名当事人表示,这份资料是3年前的,其中部分人员的职务、单位都有所调整,但大部分的手机号码并没有更改。在核实个人信息的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向记者坦承,3年前,他们的确接受过玫琳凯的礼品。猎头.
"泄密者精神有问题"
前天,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函表示,"邱某原系玫琳凯公司汕头分公司员工,其利用在职期间窃取的玫琳凯公司资料,歪曲、夸大事实,并利用论坛、博客等各种媒介进行所谓‘曝光’,之后又主动联系玫琳凯公司,多次提出巨额勒索。经过多方面的调查,警方认为邱某存在精神问题。"
不过,玫琳凯方面未向记者提供邱某本人的联系方式,记者尚无法联系到其人。猎头公司.
事件引出三大法律焦点
是否受贿隐私侵犯商业泄密
律师表示,根据《刑法》,是否涉嫌受贿以金额5000元为分界线,如果当事人奉公守法,并未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收受这些价值不到1000元的礼品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但关于党员、公务员有内部规定,明令禁止接受礼品,所以虽不是犯罪但属违规。
网帖中公布了大量个人信息,不少当事人表示,信息被公布后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服装猎头.在此事之中,发帖者的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名誉权。但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当事人并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发帖者。
最近的一份调查显示,几乎有一半的各行各业专业人士承认当他们跳槽时会带走资料,包括文件、销售协议和合同清单等各种资料,并将它们告诉下一个老板。有职业经理人建议,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了企业的泄密,企业也可加强技术监管"反侦查",并强化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再则,要防范关键岗位、核心部门的机密泄露,比如CEO、研发主管、财务总监、信息总监。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