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邢茂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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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对邢茂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平寿〔2023〕250号)及相关补正材料、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邢茂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