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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认真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具有较好的行业口碑、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认同华润价值观。
3. 具有过硬的专业素养,熟悉信托公司的组织运作模式,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相关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
4. 具有突出的治企能力,有良好的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和创新意识、竞争意识,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能够处理复杂局面,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和突出的经营业绩。
5. 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 中共党员,党龄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 符合原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岗位任职资格。
8. 不存在政策、法律、规定和集团制度等要求相关的任职岗位限制。
1. 从事信托业务8年以上,或从事其他金融工作10年以上。
2. 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内受托资产规模和利润规模处于行业前列的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在管理资产规模3000亿元以上的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担任总部高级管理层成员(含相当职务)。
3. 1975年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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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 (来源:国资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