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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广告主金远奖正在申报中 --广告主评论(原《广告主》杂志)


  《职业经理人周刊》   猎头班长v微博   微信:AirPnP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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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页 共2页

主办单位:广告主评论(原《广告主》杂志)
学术支持: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
主 题 :新局势,新营销
时 间:5月19日
地 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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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局势,新营销

站在岁末年初的时点上,经济发展短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世纪疫情冲击,长期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营销传播行业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2022年乃至将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会面临哪些挑战与机遇?这是业内人士都会深入思考的问题。

2022年,经济工作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下,稳定预期、刺激需求就是题中应有之义。营销传播行业的本分恰恰就是创造、发现、刺激需求,这需要业内人士直面现实,充分利用各种新的营销工具与技术手段,洞察市场,理解消费者,做好需求这篇大文章,从中发现自己的新机会。

过去的一年,疫情冲击下的经济结构调整叠加反垄断、市场监管趋严,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广告投放需求趋弱,教育培训行业广告投放需求几近消失,文旅行业低位盘整,互联网行业红利消失,业绩增速下滑,这些都让营销传播行业倍感压力。然而,上帝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反垄断的深入进行将会创造更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市场需求的激发。在共同富裕战略的指引下,企业也会更加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与利益相关者多做沟通。这无疑会产生更多的公共关系需求。

新局势,新营销。2022年的金远奖将迎来它的第十四个年头。我们愿与申报单位一道,在营销传播行业变局深刻演化之际,直面挑战,共赴美好未来。

01 奖项申报

广告主金远奖是在秉承戛纳、莫比、纽约、克里奥、伦敦等全球五大广告奖先进理念和运作策略的基础上,融入艾菲奖的实效诉求,结合本土实际打造的大中华区营销传播领域的专业奖项;是大中华区内有着广泛广告主参与,代表广告主利益、以广告主视角、对企业的营销传播创新创意能力以及个人、团队营销传播表现进行全面、科学、公正评估表彰的奖项体系;也是大中华区内基于整合营销传播理念,对整合营销传播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种媒介(组合)的案例进行评估表彰的全面评价体系,涵盖案例奖、公司奖、人物奖和工具平台奖四个大类,具体奖项类别分列如下:

奖项设置

一、案例奖(A类)

媒介组:

案例类媒介组基于全媒体的视野,对利用各大细分媒体展开的营销传播案例进行评审,选拔出出类拔萃者进行表彰,是目前国内媒介类别较为全面的营销传播案例奖项。具体而言,共包括以下九个小类:

A1-电视类:主要是运用电视媒体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2-平面类:主要包括杂志和报纸两种媒体形式,利用平面创意广告(内容创意和形式创意)、报刊栏目(版面)冠名、专题重点报道、线下活动等形式的平面媒体传播案例;

A3-广播类:主要是运用广播媒介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4-户外类:在城乡公共生活空间里发布广告的各种媒介形式,如楼宇媒体、车载(身)媒体、银行网点媒体、医院媒体、高校媒体、墙体广告、高速单立柱、公交广告站牌、航机机身、地铁广告等。主要利用这些媒体为广告主的品牌提升和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的户外媒体传播案例;

A5-网络类:

A5.1-社会化营销:主要利用社会化营销媒介平台与手段进行营销的案例,如微博、微信、知乎、豆瓣、百度贴吧等;

A5.2-大数据营销:主要利用程序化购买、深度数据整合与挖掘进行营销的案例;

A5.3-直播营销:主要利用各类移动直播平台进行营销的案例,如映客、一直播、抖音、快手、淘宝直播等;

A5.4-短视频营销:主要是运用短视频进行营销的案例,如抖音、快手、梨视频、B站、A站等;

A5.5-网生内容营销:主要指运用网络综艺、栏目、网络大电影等原生网络内容进行营销的案例;

A5.6-网上影视营销:主要指运用互联网平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进行营销的案例;

A5.7-信息流营销:主要指利用信息流内容、广告进行营销的案例;

A5.8-H5营销:主要指利用H5形式进行营销的案例;

A5.9-音频营销:主要指运用网络音频内容进行营销的案例,如喜马拉雅、得到、蜻蜓FM等;

A5.10-搜索营销:主要运用网络搜索引擎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如百度、移动浏览器内容搜索等;

A5.11-电商营销:主要在电商平台内部(如淘宝、天猫、京东等)进行营销,或者通过整合电商平台外流量,为网店导流、营销的案例。

A5.12-OTT营销:主要运用互联网电视、IP电视等媒介进行营销的案例;

A5.13-元宇宙营销:主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融合现实等进行营销的案例;

A5.14-网络整合营销类:运用两种以上(A5.1-A5.13)互联网方式进行营销的案例。

A6-电影类:主要指利用电影贴片广告、映前广告、阵地广告、植入式广告、品牌(形象)授权、首映活动等形式进行的电影、影院营销传播案例;

A7-游戏动漫类:主要指运用游戏、动漫等形式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8-音乐体育类:主要指运用音乐、演唱会、赛事活动等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9-整合传播类:包括A1-A8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播形式的案例。

主题组:

案例类主题组基于日益错综复杂的营销传播环境和迅速迭代的营销传播方式,设置不同主题类别,方便申报。

A10-公益与企业社会责任类:主要指通过公益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行为等提升品牌声誉与形象、提振营销效果的案例;

A11-跨界营销类:主要指通过不同行业、不同品牌、不同产品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进行营销的案例;

A12-场景营销类:主要指基于不同生活、消费场景,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营销的案例;

A13-品牌活化类:主要指通过运用9000岁人群喜闻乐见的媒介方式与内容创意,使品牌年轻化的案例;

A14-公关类:主要指活动策划管理与公关整合传播类案例;

A15-创意作品类:主要指单个创意作品,如POP广告、海报、创意视频、电视广告等,不涉及创意作品的传播。

A16-产品创新类:主要指产品设计上的创新及融入新技术而诞生的新物种;

A17-事件营销类:主要指利用重大事件借势营销或造势营销的案例;

A18-娱乐营销类:主要指运用娱乐内容或明星进行营销的案例;

A19-智能营销类:主要指运用AI技术进行营销的案例;

A20-IP营销类:主要运用各种IP进行营销的案例;

A21-品牌策略类:主要指为品牌提供顾问咨询、策略定位,不涉及媒介传播的案例;

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例只能在媒介组、主题组中选取最适合自己的类别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组别、多个类别,若确有需要在多个组别、多个类别同时申报,需与组委会工作人员另行沟通。

二、公司类(B类)

公司奖表彰值得用户与客户信赖的品牌、公司以及年度营销传播方面表现突出的公司。具体如下:

B1-值得信赖类

B1.1-消费者值得信赖的品牌:主要嘉奖那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高,有广泛群众基础,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品牌;

B1.2-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广告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服务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广告公司;

B1.3-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公关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服务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公关公司;

B1.4-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媒体(平台):主要表彰那些服务与效果都深得广告主信赖与托付的媒体(包括各类有广告服务的APP)。

B1.5-品牌主值得信赖的营销策划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策划服务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营销策划公司;

B1.6-品牌主值得信赖的研究机构: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研究能力强、公信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市场研究服务公司;

B1.7-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品牌管理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品牌管理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品牌管理公司;

B2-年度公司类

B2.1-2022年度电视广告公司

B2.2-2022年度平面广告公司

B2.3-2022年度广播广告公司

B2.4-2022年度互联网广告公司

B2.5-2022年度户外广告公司

B2.6-2022年度电影广告公司

B2.7-2022年度娱乐营销公司

B2.8-2022年度社会化营销公司

B2.9-2022年度移动营销公司

B2.10-2022年度智能营销公司

B2.11-2022年度大数据营销公司

B2.12-2022年度OTT营销公司

B2.13-2022年度独立广告公司

B2.14-2022年度数字营销公司

B2.15-2022年度互联网公关公司

B2.16-2022年度营销传播集团

B2.17-2022年度创意创新力企业

B2.18-2022年度ESG公司

B3-自主申报专项

在符合金远奖总体章程的前提下,品牌主、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营销策划公司等可根据自身在某一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进行自主申报。如“汽车行业最具成长力广告公司”、“华东地区最具竞争力广告公司”、“最具竞争力SEM服务公司”、“最具营销价值省级地面频道”等等。评委会将根据行业和申报单位的具体实际,决定是否设置该奖项。每个专项奖仅授予1家公司。

三、人物类(C类)

人物奖表彰国内营销传播实践中在某个方面或细分领域表现突出、影响卓著的个人或团队。

C1-营销传播领军人物

表彰在营销传播领域贡献卓著的知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知名广告公司、公关公司总裁、总经理、CEO,知名媒体社长、总编辑、总经理、CEO、总裁、电视台台长等;

C1.1-2022年度营销传播领军人物

C1.2-2022年度娱乐营销领军人物

C1.3-2022年度移动营销领军人物

C1.4-2022年度大数据营销领军人物

C1.5-2022年度智能营销领军人物

C1.6-2022年度社会化营销领军人物

C1.7-2022年度OTT营销领军人物

C1.8-2022年度短视频营销领军人物

C1.9-2022年度MCN行业领军人物

C1.10-2022年度电商营销领军人物

C1.11-2022年度ESG领军人物

C2-营销传播新锐人物

表彰营销传播行业过去1年内涌现出来的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新锐人物,限知名企业总监以上,知名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知名媒体广告部主任以上人员;或处于上升成长期的新锐品牌,新锐广告、公关公司,新锐媒体的总经理、董事长等;

C2.1-2022年度营销传播新锐人物

C2.2-2022年度娱乐营销新锐人物

C2.3-2022年度移动营销新锐人物

C2.4-2022年度大数据营销新锐人物

C2.5-2022年度智能营销新锐人物

C2.6-2022年度社会化营销新锐人物

C2.7-2022年度OTT营销新锐人物

C2.8-2022年度短视频营销新锐人物

C2.9-2022年度MCN行业新锐人物

C2.10-2022年度电商营销新锐人物

C2.11-2022年度ESG新锐人物

C3-团队类

在符合金远奖总体章程的前提下,团队奖可根据团队性质、特点、取得的成绩等实际情况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如客户服务最佳团队、市场企划最佳团队、品牌营销最佳团队等。评委会将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决定是否授予该团队以相关荣誉。

四、工具类(D类)

工具平台类奖项表彰在营销传播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卓越品牌传播模型、营销工具和技术平台。

D1-年度营销模型

主要指方法轮、营销思维框架模型,表彰营销策划公司、品牌咨询公司、全案广告公司、媒体公司等的品牌管理、品牌传播、品牌评估的理论、方法、模型。

D2-年度营销工具/营销平台

表彰创意与技术完美结合的营销工具、平台。

申报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涉及内容视同可以对外公开发表,如组委会可能组织编撰的图书、广告主评论微信号、金远奖微信号等;

除申报表之外,与申报相关的其他附件如案例总结视频、案例总结PPT等,不应出现广告主之外的服务公司的LOGO、名称等信息,以免影响评委中立评审。

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例只能在媒介组、主题组中选取最适合自己的类别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组别、多个类别,若确有需要在多个组别、多个类别同时申报,需另行与组委会工作人员沟通。

同等条件下,申报材料涉及品牌将优先入选“2022年度向上品牌100榜单”。本榜单免费入选,主要考察品牌规模性、成长性、知名度、美誉度、金远奖创办以来获奖情况、品牌ESG指标(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等六个方面。力争将榜单打造为大中华区具有营销传播行业特色的品牌年度榜单。申报单位可填写“品牌100榜单候选品牌登记表”。

评审规则与标准

赋以5分、4分、3分、2分、1分的分值,对应质量很好、比较好、一般、比较差、很差的不同等级。案例奖嘉奖那些策略一流、创意新颖、分享踊跃、销售火爆、服务上佳的案例;公司奖从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创新能力、服务能力、产品口碑、行业地位、社会知名度与美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人物奖则从人物的个人成绩、公司业绩、行业贡献和业内口碑等方面来进行评价;工具平台类奖项将从其技术先进性、客户认可度、行业知名度与美誉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案例类设金、银、铜奖,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每个细分类别报送案例总量的5%、10%、20%。若某细分类别申报数量有限,则视案例本身质量决定是否最终入选奖项。本届金远奖设案例类全场大奖1个,提名案例3-5个,提名案例由终审评委投票选出参评全场大奖。全场大奖将在5月19日第十四届广告主峰会上由数十位德高望重的现场评委投票选出。

案例类奖项评审采取5分制评分法,即按申报奖项质量的高低,分别给其组委会将组织通讯评委对案例进行初步评审,工作人员对通讯评委评审结果统计汇总后,得分高者(平均4.5分以上)将有机会进入金奖终审会,其他案例将按得分高低授予银奖、铜奖,或者不授予任何奖项。终审评委将对金奖候选案例分组评议,决定金奖最终获得者,淘汰者自动获得银奖资格。

申报评议日程

即日起-4月8日:提交奖项申报资料

4月9日-4月10日:组委会秘书处筛选,淘汰格式、内容与组委会要求不合者;

4月11日-4月15日:通讯评审;

4月16日-4月17日:组委会秘书处汇总通讯评审结果;

4月18日-4月22日:终审评审,决定案例类金奖归属和全场大奖提名;

4月24日-5月7日:与获奖单位沟通、确认评审结果;

5月9日-5月18日:奖杯制作,物料准备,嘉宾邀请;

5月19日:第十四届广告主峰会暨金远奖颁奖盛典、答谢晚宴。

评委会

评委会由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品牌广告主高层、研究机构负责人、营销服务公司高层、媒体高管等组成,评审团成员具体如下: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丁俊杰教授

中国传媒大学王雪野教授

中国传媒大学初广志教授

中国传媒大学刘国基教授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党委副书记韩伟

北京工商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罗子明教授

西藏5100副总经理佟利

鲁花集团首席品牌官初志恒

途牛旅游网副总裁王树柏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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