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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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职财务总监袁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袁琴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袁琴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袁琴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袁琴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袁琴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吴侃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何灵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灵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何灵军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灵军先生的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何灵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何灵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袁琴女士关于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个人简历
何灵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司法执业资格。1996年8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安达信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任助理;2002年6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助理;2002年9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助理、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就职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袁琴个人简历如下:
袁琴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江苏雨润集团、南京朗坤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班牙Dogi集团、美国Hanes集团(HBI)。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袁琴 获得67.05万元的薪酬。
(来源:SO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