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628件,同比增长33.4%。其中,俩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2018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4月24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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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8628件
在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628件,同比增长33.4%,结案7677件,同比增长20%;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96件,同比增长238%,结案822件,同比增长254%。
审理的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农科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与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被评为“2018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三全”“杜康”等案例入选全省法院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步阳集团有限公司诉郑州建材凤凰城大圣门业商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民商事案例。
据了解,我省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多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地区分布不均衡。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增速为33.14%,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增速为51.5%,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增速为50%。知识产权案件较为集中地发生在郑州、洛阳、新乡等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5107件,占全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总数的59.2%;受理案件最少的中级法院为24件,仅占全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0.28%。
二是专利等专业技术类案件大幅增加,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性较强的一审案件1333件,同比增长244.4%。
三是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出现。比如网络游戏竞赛直播画面权益应如何保护,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快照作为证据的审查采信问题等。
【案例】
“郑58植物新品种权案”判赔近5000万元
“郑单958”玉米杂交种是由母本“郑58”与已属公有领域的父本“昌7-2”杂交而成的植物新品种种子,十几年来一直稳居我国玉米种植量的榜首。
“郑单958”和“郑58”的植物新品种权人分别为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和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士公司)。金博士公司发现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农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郑58”生产、销售“郑单958”,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调查发现,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北京德农公司在甘肃武威、张掖等地使用“郑58”生产、繁育“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共计5378万公斤。
法院认为,北京德农公司未经“郑58”的权利人金博士公司许可,使用“郑58”生产“郑单958”,侵犯了金博士公司对“郑58”享有的植物新品种权,判令北京德农公司赔偿金博士公司4952万元。
意义:
民以食为天,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中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该案涉及到的“郑单958” 玉米杂交种,系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种子第一大品牌,其产量高、种植面积广,对抵制外来种子占据中国玉米市场和有效保护民族农业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本案是全国第一例关于在玉米杂交种生产中涉及杂交种和亲本的关系问题而诉诸法院的案件,强调、明晰了各方主体在签订杂交种生产许可时,要经过亲本权利人同意的授权规则,对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本案4952万的巨额赔偿也引起了法律界、农业科技界的广泛关注。
(来源:百度 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