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五部门联合宣布: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且征收标准大幅提高后,社会舆论普遍预期社保征管将大大严格。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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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无数企业惊慌不已,各种社保传闻此起彼伏:
江苏省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被税务机关追缴10年的社保,共180万!最后结果被强制执行;
湖北老河子风向工贸有限公司被追缴17年的社保,并加收滞纳金,最后也被强制执行;
……
据了解,目前有超过七成企业社保不合规!社保要按实际工资缴纳,对私营中小企业影响最大,追缴补缴有可能让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停工、倒闭。
9月6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要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9月18号,克强总理在国常会上重磅宣布:严禁对历史形成的社保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自行集中清缴,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社保和公积金问题一直是拟IPO企业的典型问题,也是发审委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问题之一,新规的实施对企业上市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截至目前,证监会并未对拟IPO企业需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作具体结论。本文结合相关案例来分析拟IPO企业应如何缴纳社保公积金。
一、相关法规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得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得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征缴范围、缴纳时间和缴费比例作出了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政府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定了具体的征缴政策。
按照上述两个条例及相关政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企业规范经营的基本要求。
二、近几个月的审核案例
2018年6月1日-2018年9月30日,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的IPO企业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统计如下:
注:以上数据经证监会网站提取整理而成。以上未缴纳的部分包括未缴和按规定可不缴纳的员工。
三、新一届发审委会议关注点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新一届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关注点如下:
1、2018年第129次发审委会议于8月21日召开,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低于在册员工人数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2018年第8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6月5日召开,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欠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3、2018年第3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召开,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报告期初,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覆盖比例较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等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纠纷或处罚的可能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有无相应的兜底措施。”
4、2018年第2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报告期发行人未缴纳社保公积金金额占利润总额16.23%、15.02%、13.34%、7.01%,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2018年第2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员工总数的90%以上。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
(2)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是否存在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可能;
(3)发行人测算得出报告期补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基数仅为126-159元/月的合理性。”
6、2018年第2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2015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标准,2015年度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数额,扣除相关因素后,发行人的财务指标是否仍然符合发行条件。”
7、2017年第3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是否合法合规。”
8、2017年第3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召开,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发行人将临时工的用工关系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补缴社保及公积金是否会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从上面的关注点统计可以看出,发审委对于社保和公积金主要是考量以下几个方面:
1、社保和公积金的覆盖比例,是否全员缴纳,如果没有全员缴纳,是否有合理理由;
2、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欠缴是否会受到政府部门处罚;
3、欠缴的社保和公积金对利润影响及是否会影响发行条件。
四、招股书中的披露要求
拟IPO企业在招股书中需要披露以下几点:
1、各报告期末,在册员工总人数,实际缴纳社保公积金人数、企业与个人缴纳比例、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
(1)缴纳比例
社保公积金缴纳金额至少应当满足法律法规对社保公积金缴纳金额的最低要求;
(2)缴纳人数
对具体的缴纳人数证监会并未给予明确要求,按照近年来拟上市公司的普遍做法,最后一个报告期末,公司必须为符合要求的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基本覆盖全员。但根据近3个月过会的上市公司情况统计看,保险起见,建议于第一个报告期末就开始进行规范。
(3)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
可不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员工:
①退休返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而变成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制约,此时,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法定义务,而企业无需为退休发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②未满30日的新入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③实习生员工。
有一定容忍度的原因:
①新入职,该员工正与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间上导致无法为该名员工缴纳社保;
②员工自主参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自愿放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审核中证监会可容忍一定比例的员工缴纳上述保险而未能缴纳社保。(但按照严格情况来说,上述保险仅能代替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不能代替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案例可见2018年4月3日披露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照顾说明书。
2、各报告期,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对利润的影响,扣除相应金额后是否会导致本次发行的障碍;
如2018年1月26日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报告期发行人未缴纳社保公积金金额占利润总额16.23%、15.02%、13.34%、7.01%。
如2018年1月23日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报告期发行人未缴纳社保公积金金额占利润总额2.47%、22.66%、1.27%、0.09%。
3、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违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无违规证明。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因未缴纳社保引起的纠纷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论
通过近几个月的案例看出,目前过会的企业,需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基本达到90%以上,剩下10%中也是有合理原因可解释。由于我国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定不尽完善,各地具体操作不尽相同,使部分企业在为农民工、流动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困难。
对于未能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企业,需进行以下工作:
1、核实并说明未能缴纳的原因;
2、取得当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实际控制人承诺,如需补缴,由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关补缴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4、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应缴未缴金额对报告期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5、开始着手规范缴交。
对于IPO中社保和公积金的瑕疵程度,并未有具体的定论,一般需要结合审核风向、企业自身合法合规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企业合法合规的程度越高、利润情况越好,发审委对社保和公积金问题的容忍度就会大些。如果发行人内控差、利润临界于发行边缘,则发审委对社保和公积金问题的容忍度就会低。
虽然社保和公积金并不是决定企业是否能够顺利过会的唯一因素,但是在审核趋严的大环境下,建议拟IPO企业还是应该在报告期内尽早规范,切莫因小失大。
上文部分摘自《老管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