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彭从友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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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银保监复〔2019〕723号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总精算师彭从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鑫安保险发〔2019〕193号)收悉。经审查,彭从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彭从友担任你公司总精算师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