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凌云
影视行业的寒冬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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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的一份关于影视工作室补缴税款的《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引发行业关注,相关从业人员一片哀嚎。
文件称,税务总局下达浙江税务局,要求影视工作室展开税务自查自纠。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网传影视工作室收入100万需补税近20万
据这份刷屏的《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显示,此次自查共分为四个阶段:
1、自查自纠,于2018年12月30日截止,需补缴费用和滞纳金;
2、补税工作室约谈,12月15日前完成,目前3天内已经有17位艺人被约谈;
3、税务上门辅导、检查,自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止,需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
4、重点检查和税务抽查,自2019年3月起至2019年6月止,需补缴费用、滞纳金和罚款,可能会涉及刑事处罚。
根据文件透露,横店实验区当日上午收到税务通知,工作室需要按2016年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照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如果工作室收入100万元,则100万元需补缴19.25万元。测算过程如下:
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100万元×70%=70万元
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应纳税款:70万元×70%×80%×40%-0.7万元(速算扣除数)=21.7万元
已缴纳个税:70万元×70%×3.5%=2.45万元
补缴税款:21.7万元-2.45万元=19.25万元。
据影视行业人士透露,不少明星工作室年收入普遍过亿,如果按照此口径补缴税款,数额可达几千万元。
网传内容目前未获官方证实
网传补税内容引发业内人士焦虑。不过目前,相关内容尚未获得官方证实,也无官方文件印证这种补税方式的合理性。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有税务人士表示此文件可信度不高或者说不符合规范,企业收入缴税与个人劳务收入缴税不能被混为一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目前影视行业从业人员仍处于自查自纠阶段,税务部门最多进行上门辅导,这种“补税公式”是没有税法依据的。
编剧刘和平发布朋友圈称,在与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后确认,“国家对影视行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其中针对编剧行业的补税方案已经有了明确答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据自媒体“毒眸”报道,北京税务部门影视专线表示,确实存在自纠自查,但没有明确规定70%、30%等比例;江苏省税务局表示目前暂无具体文件通知补税具体额度和操作;浙江省税务部门影视专线表示对流传的补缴比例不知情;上海静安区税务部门影视专线表示,没有一刀切的补税标准,而是一户一方案,从10月起已对部分企业进行了上门辅导,“没有对外发布具体的计算公式,也没有相关强制措施”。
东方证券传媒行业最新研报认为,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和补缴,主要针对的是明星层面的“阴阳合同”,纳税义务主体为明星个人及其工作室,目的是纠正过去将明星劳务收入转变为明星工作室公司收入,从而降低税率和缴税额的做法,影视类公司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
“阴阳合同”引发影视行业监管风暴
不过在影视“阴阳合同”被揭发后,明星避税问题确实很受监管部门关注。而在范冰冰偷逃税款案件中,多名相关税务人员被依规依纪问责,因此各地税务机关对影视从业人员补税非常重视,尤其是大牌明星工作室和影视公司聚集地区的税务部门。
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文件明确了各地税务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的大致时间表。
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11月中旬,广电总局发文表示,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对黄金档综艺节目/电视剧网络剧的嘉宾/演员片酬、主要嘉宾/演员片酬比例进行了限制;还严禁签订收视对赌协议,禁止机构和个人干扰、造假收视率数据。
A股影视传媒板块承压
从影视圈“阴阳合同”曝光,到范冰冰偷逃税被处罚,再到影视行业税收工作的规范文件出台,不过半年时间。然而这一系列事件和动作,叠加今年弱市行情,让A股影视传媒板块持续承压。
11月30日,A股股指普遍收涨,而在Wind主题行业板块中,文化传媒指数下跌0.81%,跌幅居首。
个股之中,广西广电直逼跌停,联创互联跌幅近9%,新华传媒、电广传媒、贵广网络跌超6%。
11月29日,该指数跌超3%,中视传媒、慈文传媒、唐德影视、当代东方等个股跌超5%。
自今年5月28日“阴阳合同”、天价片酬曝光以来,半年时间该指数跌幅超30%,影视指数此期间跌幅接近40%。市值暴跌1000亿左右。
其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个股,比如唐德影视在此期间跌幅57%,慈文传媒、当代东方也已腰斩;华谊兄弟、当代明诚、金逸影视等6只个股跌幅超40%。
东方证券认为,影视行业监管政策一方面体现出对生产要素的规范和引导,另一方面,从片酬政策等的出台传导至项目实施层面需要时间,叠加近期对影视项目的税收审计趋严,短期预计将会导致部分中小公司项目暂停,加快行业洗牌。
(来源:News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