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对指出,不良资产跨境转让的业务类型还是仅限于境内银行不良资产对外出让,但出让方不再仅限于境内银行,意味着AMC(资产管理公司)也可参与其中;此外,还允许申请人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可用于接收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试点业务由事前审核改为事前备案,在备案流程和申请材料上都有所简化,在交易双方跨境资金收付和结购汇上都更加便利。”一消息人士称,因试点业务形成的外债,不纳入申请人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暂未联络到国家外管局和深圳外管分局对上述消息予以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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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资基金合伙人表示,外债专户可收取外币保证金,对境外投资者参与资产包拍卖来说更加便利。
中国万亿级不良资产(NPL)市场在过去几年吸引了越来越多海外不良债权投资基金的关注,他们看好并试图通过直投方式参与中国NPL市场。据公开信息,私募股权公司黑石、贝恩和橡树资本等都已买入中国不良资产投资组合。
去年5月,国家外管局批覆深圳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帮助境外投资者更便利、更灵活、更高效地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市场投资,在资金跨境收付、交易结构安排、结购汇便利、税务统一代扣代缴方面均有全新的制度安排,使原来长达数月的中国政府备案流程,缩短到两周,交易确定性大大提高,使得外资基金更有竞争力。
中国银保监会此前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7万亿元人民币,较上季末增加685亿元;不良贷款率1.75%;关注类贷款余额3.5万亿元。
(来源:财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