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互认取的突破。符合以下五条标准的内地基金可赴港销售:一是依照中国法律,在证监会批准公开销售;二是管理人在中国内地注册和经营,未将管理职能转售至其他国家和机构,未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三是采用托管制度;四是基金类型为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指数型,含交易开放式指数基金;五是基金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香港的销售规模占总资产比例不高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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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Wind资讯统计,约有900只内地基金符合上述要求,合计资产规模22318亿元,按照销售上限,约有1.1万亿元的内地基金可以销售给香港投资者。其中股票型基金最多达到411只,资产合计12502.14亿元。总计有75家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入选符合到香港销售的基金,华夏基金有28只基金,合计1659.29亿元,规模上居于榜首;富国基金拥有29只,数量上最多,规模总计771.46亿元。
(来源: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