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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定名为:职业经理人俱乐部(英文名称:Executive Talents Club,缩写:ET CLUB)。

第二条 本俱乐部服务于中国各行业中级职位以上的职业经理人,是松散型自愿组织。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各行业职业经
       理人,开展企业之间管理技术和团队领导艺术的协作与交流。

第四条 本俱乐部得到北京金令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支持,联合各行业职业经理人共同建设、发展本俱
       乐部。

 第二章 服 务 内 容
第五条 本俱乐部服务内容

一、互动交流活动

精英沙龙
    关注行业热点、职业经理人焦点。企业高管、行业精英、专家学者主题聚会,讨论业内动态、企业案例、职场心得,和企业老板面对面交流,扩大人脉关系,增加商业机会...。资深专家、业内高手倾情指点,就当前政策环境、企业管理困境、企业发展瓶颈等问题定期进行深入的剖析和探讨,研究实践中成败与得失,一起感受思维碰撞、头脑风暴带来的智慧能量,提升精英的竞争力。

招聘酒会
    整合优秀资源,结合企业文化、人才理念,将企业品牌融入人力资源的运作中,营造名企与高级人才互动的渠道和氛围。从整体策划到新闻发布、企业形象展示、职位说明、现场交流、答谢酒会、面试甄选、素质测评、企业考察、签订合同、人才储备等具体安排均由项目组专业操作。专场招聘既能展示企业形象,又能招聘到符合企业文化要求、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团队。

专业培训
    由资深培训师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需求设置的培训课程将卓有成效地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增值,提高员工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技巧、加强管理工作的实际效能,从根本上整合和优化人力资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为个人会员提供或推荐培训课程。

高级聚会
    定期举办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自助酒会、猎头PATTY及各种主题联谊活动。接受会员或会员单位委托,承办新闻发布会、项目恳谈会、专家论证会、新产品演示会等各种商务会议。

二、管理咨询
    主要为快速成长型民营企业和国有改制企业提供战略规划、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市场营销、投资银行业务咨询。帮助企业进行企业诊断、提出实施方案、组建团队、监督方案的实施、提供关系资源,完成客户指定的任务。“管理咨询+关键人才猎头+提供关系资源”是金令牌的经典服务;服务宗旨是战略合作,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让客户看到真正结果。

三、猎头咨询
    多行业、多层次的资深人力资源顾问,依托强大的政策、媒体、运营平台优势,按国际运作程序,提供规范的职位分析、人才搜索、高才推荐、面试甄选、背景调查、素质测评等全过程的猎头咨询服务。由合作联盟和驻外机构(上海、南京、西安、山东、沈阳、天津、香港、美国等)形成的业务网络使得猎头咨询服务涉及大中华区域,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和高级人才得益于我们的专业服务。

四、资本运营
    凭借行业顾问的丰富经验,以及和投资金融机构的良好关系,金令牌为客户配置关键人才,提供关系资源和顾问支持。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营,主要包括改制、重组、分拆和并购业务,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上融资,包括银行贷款、项目融资、引进战略投资人等。

五、HR专业服务
    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人才测评、职业生涯规划、组织结构评价/改造、薪酬调查等人力资源服务。

六、会员会刊/网站:
    会员交流的平台,主要发布热点行业动态、职业观察、管理论坛、商业机会、金领职位、金令牌各俱乐部十佳职业经理人评比活动、明星企业推荐、会员精英展示等。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俱乐部会员分个人会员、个人理事会员和团体会员、团体理事会员。本俱乐部吸收大中型以上的企
       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机构为团体会员,吸收个人为个人会员,实行加入、退出自愿的原则。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俱乐部,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外企、民营企业。
具有声望的事业单位。
对本俱乐部有显著贡献的其他有关机构和团体。
凡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合法组织、机构和团体,承认并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均可申请加入本俱乐部。

二、个人会员
获得中级以上职位的职业经理人。
年薪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职业人士。
热心支持本俱乐部建设的专家、学者或各界知名人士。
具备以上资格的个人,承认并遵守俱乐部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

第八条 俱乐部会员加入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或填写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管理中心颁发会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俱乐部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俱乐部主办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俱乐部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直接免费获得本俱乐部的出版刊物、资料及其它信息;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俱乐部的决议;
二、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管理中心,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交回会员证,终止会员资格。如会员一年
         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俱乐部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或除名时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俱乐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
         效。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管理中心是常务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俱乐部开展工作,对常务理事会
         负责。

第十九条 管理中心的职责是:
一、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选举产生俱乐部常务主任;
三、选举和罢免主任、副主任;
四、筹备召开常务理事会;
五、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加入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八、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俱乐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俱乐部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情况可由理事长、监事长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并可采用通
           讯形式。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由理事长提议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并可采用
           通讯形式。

第二十三条 本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四、组织、领导俱乐部理事长会议并开展工作;
五、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是俱乐部的日常工作机构,管理中心负责俱乐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承办俱乐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由主任负责。主任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主任和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

本俱乐部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对常务理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监事长出席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本俱乐部及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俱乐部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俱乐部成员违反本俱乐部纪律,损害本俱乐部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对本俱乐部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俱乐部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资 产 管 理
第二十六条 本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赞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俱乐部财务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常务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俱乐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变 更 和 终 止 程 序

第三十一条 本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
           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协议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
           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俱乐部的常务理事会。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 2002年10月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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