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
由董事长李维龙先生在1993年创建于辽宁盘锦。
1993-2013,兴隆集团走过了快速发展的20年。
兴隆集团的20年,是一个不断刷新纪录,不断创造奇迹的20年。
兴隆已经在辽宁省、黑龙江省19个城市拥有29家连锁商场、
10家生活超市、3家酒店和6家其他产业公司,
商业经营面积188万平方米,
同时,还有在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商场38家。
2013年,集团年销售达141亿元,在中国零售企业集团排名中名列第18位,
在中国连锁百强中排名第48位。
兴隆集团以零售业为经营主业,采取集团化、专业化运作体系,发展商业连锁。
经营业态涵盖:
购物中心、百货、奥特莱斯、超市、电器、黄金屋、餐饮、娱乐等;
其辅助产业旨在服务于商业发展,包括:
度假酒店、商业地产、装潢装饰、物业管理、商场设计、食品加工、进出口、家庭农庄等。
兴隆的发展不断赢得社会的认可。
兴隆成长的20年,我们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和认可,
集团和各企业先后获得各种荣誉两千余项。
集团先后荣获
“全国光彩之星企业”“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重点商业企业集团”“2012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文化风范奖”
“2012CCFA员工最喜爱公司”“辽宁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企业”
“辽宁十大最具诚信商业企业”等多项荣誉。
2013年,从美国芝加哥再次传来佳音,
集团荣获“2013世界优秀零售商”奖,这是IGA年度峰会上最具价值的奖项。
未来20年,将不断加强与社会合作、与各行业领军企业合作。
在辽宁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建设100余家购物中心,
同时向黑龙江、吉林、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发展;
将兴隆大家庭、紫澜门酒店建成享誉全国两个品牌;
集团销售将超千亿元,员工总数达2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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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 |
职位: 总经理
工作地点:沈阳
汇报对象:董事长
汇报对象:董事长
职位要求:
- 大专其以上学历,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5个月内到位
主要职责:
岗位说明:
1、贯彻落实集团各项指示精神,接受监督和指导。按照集团经营要求,把握公司经营方向,完成年度经营任务;
2、对公司的计划制定、重大营销活动、新建企业的定位规划进行把关;
3、深入基层,指导企业经营工作,接触、了解顾客,发现市场变化,掌握市场动态,不断寻找新的增长点;
4、向集团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接受集团的指导和监督。
用人要求:
任职资格:
1、年龄40周岁以下,重点招聘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2、80年前出生的,需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80年后出生的,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需在同一正规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薪酬待遇:
面议 预计截止时间:2024/4/30
公司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