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金令牌猎头顾问发消息
 金令牌首页 金令牌猎头 十佳职业经理人评选 最佳雇主评选 加入俱乐部 《职业经理人周刊》 会员区   薪酬调查报告登录  
Rss订阅
医药医疗猎头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首页 >> 医药医疗 >>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企业信息
企业编号:C000588H09A01 [查询]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

上市公司 | 100-299人
 招聘职位:
·医药采购主管年薪:面议 
·企管部经营管理年薪:面议 
 公司简介: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介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6年,1992年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503),是中国著名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之一。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从1996年开始, 在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借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机遇,全力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在国家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指导和支持下,初步构筑了覆盖全国的药品电子交易市场,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提供高效、竞争、有序的信息网络技术,成为中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不可缺的组成部分,成功地实现了传统药品流通方式同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融合。

    医药电子商务信息网络技术系统通过建立一个集中的、具有强大信息收集和加工处理能力的交易中心,以及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交易中心,构架覆盖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通过严格的会员体系和专家评审制度明确法律责任,保证药品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提供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可以集中,也可以联合或者分散;可以招标,也可以竞价、询价或者直接采购,充分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在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海虹控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战略管理体系,实现了业务流程、交易规则、数据标准的统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共享。

    体现了以下优势:集中的信息资源管理利用、方便经济的无纸化操作、丰富多样的交易成交手段、高效方便的客户端辅助系统 、全面及时的监控手段、规范标准的业务流程 、灵活合理的系统功能设置。

    自2000年7月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至今,海虹不断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业务,取得了巨大成绩,已在北京天津重庆山东、河南、河北辽宁吉林广东、海南、陕西、云南、上海江苏等省市建立了二十七家省级地方交易中心,为整个医药卫生行业提供了随处可用的药品电子商务信息网络资源。海虹医药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累计接受1500多家医疗机构的委托,承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71个批次,总成交额超过150亿元人民币,为推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提供了信息网络技术支持,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联系方式:

    公司网址:http://www.emedchina.net
 参选文章:
1、中国医药2008并购热潮不减 CRO备受青睐
    如果说,2007年国际医药并购潮中以诊断试剂为代表的生物技术是最热门的焦点,那么2008年中国医药行业并购会有哪些热点呢?如果说,2007年是中国药企的海外上市爆发年,那么2008年这一现象是否会持续?这些药企接下来会有何作为?如果说,2007年风险投资资本在中国医药投资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那么,受美国次按危机的波及,私募的热情是否仍然高涨?热钱的涌入是否受到影响?

    现在中国医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可以用“遍地开花”来形容——原因在于借助资本市场的活跃和寻求新的成长亮点,中外药企都在寻机并购合适的药企。这也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08年中国医药并购暂时不会退热,CRO、医药零售连锁商、大渠道商、医疗服务商以及器械制造商将成为下一阶段资金青睐的重点。

    然而,中国医药并购市场与国际接轨的历史还非常短暂,几乎从零起步,因此既无法原样拷贝国际市场的热点,也不能忽略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在滞后一步后传导到中国投资市场的可能。

    次按危机的影响

    “从目前来看,2008年有两个拐点将会决定中国医药行业并购的走向:其一是医改政策,其二是美国次级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次按”)的影响延续。

    前者影响的是投资者对大方向的把握,后者则会对资金面的紧缩程度和流动性产生一定限制。”美国美华医药公司董事 …… [详细信息]


 给该企业留言:
您的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验证码:
留言说明:
留言字数请不要多于500个字;
留言内容只有该企业会看得到;
请明示您是谁,简明描述用意,
并留联系方式,以便企业回复。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主题:
内容:
匿名发表 验证码: 登录名: 密码:   个人 企业
发帖须知:
一、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二、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四、您在本站发表的言论,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五、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招聘猎头 | 猎头 | 自助猎头 | 悬赏招聘 | 十佳职业经理人评选 | 年度最佳雇主评选 | 会员登录 | 企业 | 职位 | 设为主页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搜索 | 猎头招聘 | 猎头公司 | 《职业经理人周刊》 |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 | 沙龙活动 | 资讯 | 刊例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猎头服务热线:010-85885475 E-MAIL:club@execunet.cn
京ICP备0502590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01605号
点击这里给金令牌猎头顾问发消息 猎头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