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金令牌猎头顾问发消息
 金令牌首页 金令牌猎头 十佳职业经理人评选 最佳雇主评选 加入俱乐部 《职业经理人周刊》 会员区   薪酬调查报告登录  
Rss订阅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首页 >> 点评信息 >> 资讯点评 >> IPO首批公司出现重大纰漏 全通教育主营业务将为零
点评对象:
IPO首批公司出现重大纰漏 全通教育主营业务将为零

全通教育难逃依赖综合征 核心产品深陷强制收费

  楼主  网友   2014/1/9 11:33:09
    IPO正式开闸至今,过会企业陆续放行上市。作为首批拿到上市批文的企业,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却引起了市场的广泛质疑。
   
    其招股书显示,全通教育本次拟登陆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计划于1月13日申购,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打着“在线教育”概念的全通教育,实际上是一家提供家校信息互动服务业务的企业。当前,作为全通教育核心产品,校讯通类的产品及服务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诟病,例如很多家长反映校讯通并未很好地起到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效果;校讯通收费高,提供的服务少;校讯通存在强制使用的情况等。
   
    深圳市教育局已明令,今年1月1日起学校不得以校讯通作为强制向家长收费的工具。然而,在使用家校互动系统与家长互动的过程中,校方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今在校讯通类产品备受诟病的情况下,没了利益的驱动已经有学校放弃使用校讯通,转而采用其他如QQ群、微信、飞信等免费的方式与家长联系。
   
    同时,一些类似微信的APP客户端的家校互动工具也在悄悄兴起,全通教育等依赖基础运营商的传统家校信息互通企业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全通教育上市后如何变革将成为一个难题。
   
    证监会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顾问宋清辉向时代周报记者直言,“家校互动信息服务行业已经历发展的高峰期,整个市场与之前繁荣时期已不能相提并论。移动互联网对于传统短信业务的冲击较大,全通教育从事的短信业务空间恐将被压缩。”
   
    此外,从经营模式来看,全通教育是作为服务运营商与中国移动等基础运营商合作,根据业务合同双方进行收入结算;其八成以上收入依赖中国移动,且其营业收入对广东地区的依赖较大,收入存在两个难以摆脱的“依赖”现象。
   
    时代周报记者1月7日下午致电全通教育。此时,其董秘周卫正在北京进行最后一天的路演,“这些问题的答案还是在招股书里面,目前我们也不太方便做出其他的回答。”全通教育董秘办的一位姓关的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核心产品深陷强制收费
   
    当前,作为全通教育核心产品,校讯通类的产品及服务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诟病。
   
    因涉嫌教育变相强制收费,校讯通类服务近日遭到了家长们的强烈质疑。日前,深圳市已有三家校讯通企业,因涉嫌变相强制收费和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处以10万元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校讯通因无统一收费标准、家长无选择权、垃圾信息等引起了家长们的强烈不满,更有学校为开校讯通而让全体家长购置指定手机。而很多家长反映校讯通等作为家校互通信息的工具却并未很好地起到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效果。
   
    “校讯通目前提供的功能并非是老师与家长的互动,而是一种单向的广播。”一位来自黑龙江大庆市的家长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种业务形成了一种垄断,垄断下校讯通企业与教委、学校之间达成的默契令人不满,家长完全没有选择的权利。
   
    在使用家校互动系统与家长互动的过程中,校方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全通教育招股书显示,在公司业务推广运营的成本构成中,教师劳务支出成了一笔不小的开支。2010年、2011 年、2012 年及2013年1-6月分别发生的教师劳务支出为824.64万元、1064.27万元、791.65 万元及410.05万元。
   
    对此,全通教育解释称,教师既是家校互动系统的使用者,也是家校互动信息服务的参与者,教师在使用公司家校互动系统与家长互动的过程中,需要采集信息、编辑内容及发送信息,为公司提供了劳务支持,因此公司对其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偿。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它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因此学校推荐使用“校讯通”涉嫌违背市场经济公平、自由竞争秩序。
   
    深圳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家校沟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包含校讯通之内的其他个性化信息服务,由家长自愿购买自行支付服务费用,并强调学校不得代替家长与相关服务企业签订由家长付费的相关信息服务合同,不得代服务企业向家长收取“校讯通”及其他各类服务费,学校也不得参与任何推广和定制。
   
    如今在校讯通类产品备受诟病的情况下,没了利益的驱动已经有学校放弃使用校讯通,并采用其他如QQ群、微信、飞信等免费的方式与家长联系。
   
    可替代品冲击未来市场
   
    随着智能手机及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饱受非议的校讯通显得越来越落后。
   
    以微博、微信、QQ等为代表的社交型移动 APP,以其具有资费低廉、使用体验好等特点,形成了广泛的用户群体及使用习惯。目前,使用微信等工具进行沟通交流已成为人们日常沟通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
   
    现阶段,微信等移动 APP低成本的社交群沟通功能已能够实现家校互动信息服务业务中家长短信箱业务的部分功能,形成部分功能替代,故此类移动 APP 对现有家校互动信息服务行业构成一定冲击。全通教育在最近发布的招股意向书里面也新增了这一风险提示。
   
    随着类似微信的APP客户端的家校互动工具的悄悄兴起,大大拓宽了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渠道。在新技术面前,全通教育等依赖基础运营商的传统家校信息互通企业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全通教育上市后如何变革将成为一个难题。
   
    早在去年九月初,就有不少学校开始推行免费“有教校信通”。据了解,有教校信通是一款界面类似于微信的移动APP,拥有布置作业、通知家长、通知老师、在校表现、紧急通知等模块,并根据班级、年级、教研组进行分类,而且针对老师和家长的不同身份有不同版本。
   
    推行后“有教校信通”获得了家长和学校的良好反响。家长在手机上安装有教校信通客户端之后,除使用过程中耗费的少量网络流量外,并无其他任何费用。而学校通过免费“有教校信通”还能实现家长和老师一对一交流,接受到的信息内容也更加丰富直观,双方交流起来非常方便和快捷。
   
    在微信等移动 APP 的冲击下,全通教育未来现有家校互动信息产品的定价可能出现下调,部分现有客户也可能因此类移动 APP 使用成本低等因素放弃使用现有产品。
   
    宋清辉直言,“家校互动信息服务行业已经历发展的高峰期,整个市场与之前繁荣时期已不能相提并论。移动互联网对于传统短信业务的冲击较大,全通教育从事的短信业务空间恐将被压缩。”
   
    因此,全通教育登陆资本市场后,未来的发展依然是一个未知数。
   
    收入难逃两个严重“依赖”
   
    目前,国内从事家校互动信息服务的服务运营商超过1000家,但规模较小,多在局部地区开展业务活动,收入规模达到千万级的仅有十余家,跨省市开展业务活动、具有整体解决方案能力的服务运营商数量则更少,各地区业务分布及发展并不均衡。
   
    业内人士认为,家校互动行业的竞争处于白炽化阶段,而缺乏竞争力的全通教育所处的地位非常不利。
   
    在国内家校互动信息服务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浙大万朋软件有限公司、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视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亚信联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而拓维信息已在2013年半年报中披露,目前正在打造一款类微信的移动终端软件,推出面向学生、家长及学校的“微校”平台。
   
    从经营模式来看,全通教育是作为服务运营商与中国移动等基础运营商合作,根据业务合同双方进行收入结算;其八成以上收入依赖中国移动,虽然实际付费用户是家长,但全通教育的直接客户主要体现为中国移动各省、市公司。全通教育开展业务推广运营的6省29个地市, 均采取与基础运营商合作分成的形式获得收入。
   
    招股书显示,全通教育按照所拓展的收费用户每月产生的收入总额,以约定的分成比例与基础运营商进行结算,比例标准因各地市经济水平、所开展项目、业务发展情况而有所不同,其在广东地区的分成比例一般为 30%-50%,广东以外地区的分成比例一般为 40%-55%。
   
    根据全通教育招股书,2010-2012年及2013年1-6月,全通教育从中国移动取得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09%、83.58%、84.53%及 86.84%,可见,全通教育的盈利收入严重依赖中国移动。
   
    “要想摆脱对运营商的依赖,谈何容易?”宋清辉告诉记者,全通教育的低价竞争策略以及在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非常不利。
   
    全通教育在各地区的业务分布及发展并不均衡。目前停留在广东省内的市场份额较大。报告期内广东地区业务收入占比始终居首,2010-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广东区域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2.43%、64.97%、62.79%和58.94%。
   
    尽管在招股书中显示“精耕广东、辐射全国”的战略方针,但宋清辉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说,全通教育产品缺乏竞争力,登陆资本市场之后,区域拓展过程中用户恐难增长。

 跟帖: 发帖须知:
内容: 一、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二、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四、您在本站发表的言论,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五、发表点评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招聘猎头 | 猎头 | 自助猎头 | 悬赏招聘 | 十佳职业经理人评选 | 年度最佳雇主评选 | 会员登录 | 企业 | 职位 | 设为主页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搜索 | 猎头招聘 | 猎头公司 | 《职业经理人周刊》 | 职业经理人俱乐部 | 沙龙活动 | 资讯 | 刊例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猎头服务热线:010-85885475 E-MAIL:club@execunet.cn
京ICP备0502590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01605号
点击这里给金令牌猎头顾问发消息 猎头顾问